レモン哀歌

あなたはレモンを待ってい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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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化

我想我也许是变了,一定是的,我一直都在变化。即使我一直以来几乎不曾动笔,不曾读书,仅仅是从最近的日记里就可以明显看出我改变了写作的方法。我不再拘泥于那些扭曲的表达方式,不再斟字酌句,几乎是笔随所想而动,甚至手来不及记录下脑里的句子思绪便已飘得很远了。因为我一直想得太多,从未身体力行,也从不去主动记录,此时才恨不能瞬时把每时每刻都印在纸上吧。而我又总是注重形式,日期的位置、纸质、笔、行距、字是不是好看,这些都是软弱的理由,实际上只是想保持现有姿势,莫名想要逃避变化。一切拖延和找借口,都是因为自己很舒服。这里就需要勇气来改变现状。人不能一直舒服下去。

终于能承认我喜欢秋天了。我在秋天返祖,感官是迷离的,精神却是最清醒的。这种不舒服让我能够没有顾忌地改变自己,去做我想做的事。我要记的东西是此时所想,而不是一些泥泞的文笔,拖泥带水。从初中装逼辞藻泛滥、一句成段、日本式的语气词、违背科学的移用和通感,到高中的矫情气盛、使劲缩减句子使句意高度跳跃,我一直把文笔放在比任何文章要素都要高的位置上。我也不知道我这是为了什么。不过人生某些时期有的东西会给人一种非他不可的感觉,我喜欢叫它“本命”。不过这些“本命”也并不一定一生都会是“本命”。人是快乐主义的动物,叫法之类根据自己的方便尽情差遣,怎么舒服怎么来,说变就变了。

我曾在不同时期写过两句截然相反的话:“是不是因为人一直在长大所以才会不断地变得讨厌之前的自己的?”、“第一次不因成长而对过去的自己抱有鄙夷”。说第一句时,自己好像站在了道德制高点,有足够的资本鄙视以前的自己。过去的自己。现在的自己。哪个比较好呢?现在的我,会如何选择呢?事实是,我从来就是无一例外地一直在变成自己过去讨厌的人。我喜欢在人背后嚼舌根,喜欢在人面前自顾自发表自己对某些人事的厌恶。我一定不是反对他们,是忌妒别人的自由和优越,是他们身上拥有我自己身上某种,自己也极其鄙视却如何都戒不掉的东西。我口中的对他人的厌恶,其实都在指向我自己。我不断接近这些我天性里莫名优越感所不齿的品质,不断成为我口中那些最恶心最世俗的人。

我变成了那样的人。可是我同时好像也在变得未必那么讨厌“那样的人”。因为托此之福,在另一面的我变得足够清醒。过去我诡异的自尊心使我不愿承认我的庸俗。此时我好像在庸俗的躯壳里,看见了真正的自己,这个过程,好曲折。

日记201409052007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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